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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光山商铺*,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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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遣散安置补偿

企业进行搬迁过程中,需要向员工支付期间的工资和,对于停止经营的,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由于企业*的法律并没有针对员工的补偿的相关规定,商铺*赔偿咨询律师,因而企业可以聘请专门*律师进行争取。

(五)奖励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商铺*补偿赔偿*,市县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奖励是被*人为加快*进程而提出的一种奖励机制,此种奖励机制陷阱*深。企业家在面对高额的奖励费用时,应当保持理性,及时聘请律师对自己应得的补偿进行计算,对于企业而言,有形资产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为重要,不要由于高额的奖励就盲目签订搬迁协议,这对于企业发展*为不利。












一直以来,在*案件中,我们的被*人都处于劣势地位,而*的一方却一直处于主动优势地位,其实法律本具有一定程度的确定性,法律还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手握法律这把利器并妥善运用,您或许就能扭转形势,争得公平合法待遇。今天我们要为大家介绍的,就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方败诉的案例。

基本案情:2010年平顶山市根据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规划,拟征收新华区某村集体建设用地9.1213公顷,王某的宅基地在位于该范围内。

2010年4月,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先后向村委会作出《告知书》《调查结果确认表》,其中《告知书》载明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地类和面积等信息,《调查结果确认表》没有王某的签字,次日,又向村委会送达了《听证告知书》。

2010年9月河南省作出批复,王某认为该程序有诸多之处,商铺*赔偿不合理,向郑州市中院提起,代理律师经过事实和法律的研究和分析,对于*方的程序之处进行了分析论证,终获得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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